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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张银洁   发布日期:2017-11-29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,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。学校决定面向新进教师开展教学能力考核认定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认定对象
  新进教师(预聘期第二年至第三年末)
   二、认定时间
   2017年12月1日至17日
   三、考核内容
   着重考核新进教师的教学理论、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。
   四、认定程序
   1.教师提出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申请,以学院(系、部)为单位汇总后,于12月6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(南校区数字化楼110室)。
   2.申请认定教师需通过国家教师从业资格考试,完成年度校本培训计划,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学发展中心提供。
   3.申请认定的教师需提供3份主讲课程主要单元(章节)的教学设计,以学院(系、部)为单位统一于12月10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。电子版发送至:jxfz@nwsuaf.edu.cn
   4.教学评估专家对教师教学设计审核打分,结果于12月15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。
   5.教学发展中心于12月17日组织专家集中对教师授课水平评价,受评教师需在其提交的教学设计中随机抽取1份,进行15分钟现场讲解。
   6.教学评估专家团队综合教学理论、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考核给出认定结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赵长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87080244

教学发展中心(高等教育研究所)

2017年11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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