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生班:
为做好2017–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,根据校学发〔2008〕203号文件、校学发〔2017〕33号文件及《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相关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,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,各班班主任担任副组长,各班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各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代表各2名、各班民选非学生干部代表各2名担任组员;
二、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要严格执行学校、学院有关规定,按时完成各项测评任务。如有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而影响学院测评工作公平性及进度者,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;
三、测评过程中,参评学生要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按时参加各种会议,按时提交班级综合测评结果;
四、测评过程中,测评工作组要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参评人员如有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、恣意扰乱测评工作秩序者,或证据不足、诬告他人,以及不按正常渠道或程序反映情况者,按照《西北7003全讯入口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相关规定给予严惩。
五、测评小组应严格按照学院下发的测评资料和评分标准操作,不得随意增减变更。
附件:2017—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
7003全讯入口
2018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