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为做好2016—2017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西北7003全讯入口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减免条件
1.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;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;
3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奋发向上;
4.家庭经济困难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
(1)烈士、残疾军人、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;
(2)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。
二、减免等级
学费减免分全免和减免50%两个等级,由各院(系)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确定。
三、具体安排
1.学生申请(9月20日—9月26日),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(系)提交书面申请, 学生填写《西北7003全讯入口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》。
2.院系初审(10月8日—10月18日),各院(系)将初审通过的学费减免学生《西北7003全讯入口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》(附1)、《2016—2017学年度减免学费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附2)的书面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1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.学校审核、公示(10月19日—10月25日)。
联系电话:87091072 电子邮箱:zizhu@nwsuaf.edu.cn
附件:
1.西北7003全讯入口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
2.2016—2017学年度减免学费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
学生工作处
2016年9月13日